企業申請紓困 7月前需繳息正常
企業紓困方案,開始啟動 ! 經部已擬妥配套措施,接受企業申請,申請企業均需具備經營要素,其中,中小企業則需於今年 7 月以前於貸款銀行繳息正常,才符合政府紓困企業的條件。
公股行庫放款的市占率已達一半,所以行政院紓困小組的召集人由財政部長李述德擔任,希望公股行庫背負較多政策任務。政院擔憂農曆年前會爆發企業倒閉潮,而提出企業協助融資方案。
這次紓困方案是由工業局與中小企業處分別擔任窗口,中小企業處協助中小企業,其餘大型企業由工業局協助。
今年 7 月以後,因全球景氣滑落衝擊,使企業經營發生困難。中小企業處處長賴杉桂指出,政府的企業紓困方案,主要是協助企業營運與繳息正常的企業,因此,要求適用企業必須於今年 7 月以前繳息正常,代表廠商過去營運沒問題。
中小企業處對企業提出多層面的協助,已委託財團法人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籌組專案小組,對企業進行診斷,包含經營意願,及債務償還可預期得見的時間等。
賴杉桂說,由於中小企業處將協助企業明年 3 月底以前到期的貸款本金得展延 6 個月,必須經過債權銀行同意才能辦到。債務債權協商方面,則由中小企業處協助企業,與債權銀行面對面協調。
因此,當中小企業處協助企業,向銀行請求展延時,必須以擁有三分之二的「債權總額」的銀行出席協調會,超過二分之一「債權總額」的銀行同意才可。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只要最大債權銀行同意展延 6 個月,其他債權銀行不得異議。
對於廠商申請條件與辦法,工業局仍在研擬當中。工業局副局長周能傳則指出,為盡速協助企業,只要發生困難的大企業即日起均可向工業局提出,將採逐案審查方式,考量重點在於企業是否具備經營要素,包含財務、人員或機器等,均需符合企業能正常營運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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