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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7日星期六

金管會開始落實「產金分離」原則

現在「產金分離」幾乎變味,國內的金融機構,其實很多是由產業投資,在金融機構的董監席次動輒過半,持股比率也毫無限制,產業負責人同時也是金融機構負責人的情況更是常見。不過若金管會訂下新規定,將大幅衝擊產業投資金融業的情況,持股、人事都要重新佈局。

但是為了徹底落實「產金分離」原則,新出爐的金融服務法草案,將要求金融業若轉投資非金融業,不能擔任被投資公司的董監事與經理人。金管會擬進一步規範,非金融業若投資金融業,負責人兼職、投資比率、董事席次等,也將會有所限制。

不過改革也不是馬上就用強制的手法,金管會發言人張秀蓮7月25日表示,金管會訂定任何新法規,一定會考量到現有情況,一定會從「寬」開始,讓外界有適應期,慢慢收緊,最終就是要落實產金分離。

張秀蓮強調在金融服務法中,訂出授權規定,等到金服法立法通過之後,金管會就會訂定這項授權的法規。也就是說金管會尚未限制產業投資金融業,也沒有限制負責人兼職、投資比率以及董事席次。

為了避免金融集團挾龐大資金控制生產事業、介入產業經營,具體的金融服務法草案規定,金融業若投資非金融業,金融業的負責人、受僱人都不得擔任被投資事業的董監事、經理人,金融業就連指派「法人代表」到被投資事業都不行。

法案受到外界質疑,金管會限制金融業投資非金融業,反過來說,如果是非金融業投資金融業,為何不作限制?因此,金管會最後在金融法草案中增訂,非金融業若投資金融業,非金融業的負責人、受僱人是否可以擔任金融業的負責人、經理人,金管會要訂出適格條件。

台灣的金融業大股東幾乎都來自產業,要求持股最高不得超過10%,如果要徹底落實產金分離政策,規定產業投資金融業,持股最高不得超過10%,似乎有困難。

金管會將考量台灣的國情,訂出產業投資金融業最高持股比率。金管會也考慮限制產業擔任金融業的董事席次。

例如若產業僅持有金融業15%的股權,不可能擁有全部的董事席次。但到底持有幾席才是合理,還要再討論。

2008年8月20日星期三

億元保單 即將開放

金管會擬全面取消壽險、醫療險、傷害險、年金險等各險種的投保限額,重新檢討了保險數高保額上限規定,開放壽險公司自行決定,未來市場可能出現保額逾 1 億元的「億元保單」,高財富者投保將有更多選擇,也有利保險業者與銀行和證券業競爭財管理業務。

官員指出,這也可避免國人資金流向境外地下保單,把錢留在國內有效運用。

目前主管機關對於各險種都有最高保額上限,以壽險來說,主管機關便要求每張保單的投保上限不能超過 6,000 萬元。定下最高保額限制,主要是不希望保險公司承擔過大的風險,也防止民眾透過購買鉅額保單避稅。

在最低稅負制實施後, 3,000 萬元以上的保險給付必須要課稅,加上保險公司核保能力成熟,金管會近期因而評估修改「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取消各險種的限額,等正式發布實施,未來各壽險公司可自行決定保額上限。

根據現行「人身保險商品應注意事項」的限制,讓許多有錢人到國外購買境外保單,或者分散到各公司購買保單。

依據金管會調查,台灣壽險保單保額超過 3,000 萬元者僅一、二十張,顯示有錢人是透過其他方法購買保單,來迴避最高保額上限。

目前在醫療險的部分,規定日額型醫療險每日理賠上限不能超過 5,000 元;年金險的部分,每年給付金額不能超過 120 萬元;而傷害險的部分,身故與全殘保額同樣不能超過 6,000 萬元。

官員表示,過去這些規定有其背景,但保險市場發展日趨成熟,未來將不再限制保額最高上限,由各公司依照風險承擔能力自行控管,這也代表我國保險市場更成熟和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