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天已核定勞委會提報的調高基本工資,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
這次只有單純將月薪工時的最低一級,由一萬五八四○元改為一萬七二八○元,但部分工時仍維持一萬一一○○元。據悉,部分工時投保級距將比目前一萬一一○○元還低,向下調整分成數級。部分工時由於最低投保級距為一萬一一○○元,但企業主認為不應訂定最低級距,應給付多少,就投保多少才合理。如此一來,勞委會憂心職災的真相會被勞工與雇主蒙蔽。
相關官員表示,目前普通事故,至少給付勞工為一萬一一○○元,職業災害事故再加五○%,由於職業必須歸咎雇主責任,且在下一年度採實際費率投保,一旦可允許多位雇主投保,職災責任由誰負擔。
而又有官員說,如果只由一位雇主投保,投保金額若六千元,職災請領保障只有六千元會太少,此時勞工可能聯合其他雇主,採請領普通事故方式,由多位雇主共同承擔普通事故責任,如此一來,僱主將卸掉職災責任,對勞動條件將不健全。
政院傾向同意經建會建議,讓部分工時勞工的勞保投保,改採總歸戶概念,可以允許有多位雇主投保。
針對這種情形,勞委會將評估,部分工時及身障勞保投保級距若再往下調整數級,職災責任如何兼顧,再與經建會溝通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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