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留住外籍人才,行政院放利多,外籍科技專業人士與高階服務業人才,來台工作將可享有多重優惠措施,並與昨(27)日通過「吸引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之友善措施」提供包括租稅減免與非租稅措施。行政院長張俊雄表示,人才是國家發展和維持競爭力的基礎,隨著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吸引外籍專業人士來台灣,引進新科技和知識,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是相當重要的一環,所以希望不分種族、國籍,大家一同為台灣發展貢獻心力。
此外財政部也表示放寬外籍人士來台工作,獲自企業的各項補助可享免稅待遇,根據經建會估計適用人數約1,032人,占目前在台外籍專業人士的三分之一,總計獲得的減免所得稅利益高達10億元。對此財政部表示將在近日發布行政命令,同意企業延聘外籍科技人才支付的機票、搬家、租金、水電甚至瓦斯與子女獎學金,都可以列為企業費用減稅,並免視為外籍人士薪資課稅。財政部表示,此次規定,適用對象以外籍人士為主,只要是台商公司或是台灣的外商機構僱用的外籍人士,包括大陸人士在內,都可以適用這些相關措施,但排除雙重國籍身分者,並只限外籍科技人才與高階服務業人才,至於適用的「外籍專業人才」條件將由財政部進一步定義。
財政部昨天表示,關於租稅減免規定,依據規劃,可享有特殊減稅待遇的外籍人士只有1,000餘人,其優惠措施視其在台居留期間,享有不同的優惠待遇,包括:
台居留時間一年內未達183天者
在台居留時間滿183天者
免辦所得稅結算申報,其各項所得的扣繳稅率將予簡化。並根據在台所得一律按20%稅率扣稅,影響所及如目前外人財產交易所得按35%、股利所得按25%課稅等都降為20%。
需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聘僱外籍專業人士的企業,所支付的相關花費,可列為企業費用節省營所稅,其中包括:本人及眷屬來回旅費、工作至期間依契約規定返國渡假的旅費、搬家費、水電瓦斯費、清潔費、電話費、租金、租賃物修繕費及子女獎學金等。
需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聘僱外籍專業人士的企業,所支付的相關花費,可列為企業費用節省營所稅,其中包括:本人及眷屬來回旅費、工作至期間依契約規定返國渡假的旅費、搬家費、水電瓦斯費、清潔費、電話費、租金、租賃物修繕費及子女獎學金等。有關於非租稅措施方面,經建會副主委葉明峰解釋說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①將原本申請展延聘僱許可的兩個月,放寬為四個月。
②外籍專業人士的中國大陸配偶入境,放寬得由外籍公司在台負責人擔任保證人。
③增訂跨國企業員工子女得進入台灣地區各級中小學就讀等準用規定。
④放寬受聘來台工作港澳人士高中以下子女得就讀外僑學校及其附設幼稚園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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