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岸在沒有建構消費者保護平台與機制下,無論是在台灣還是在中國大陸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們除了生悶氣、或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外,好像也沒有更好的辦法。現在消基會已經與中國大陸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廈門市消委會、香港、澳門消委會以及新加坡消費者協會建立聯繫的平台與機制,兩岸的消費糾紛不論是發生在台灣還是中國大陸,都將有申訴的窗口。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最常碰到的兩岸消費糾紛案例是來台觀光的大陸遊客總是會買到貴得離譜、一斤開價要四萬元新台幣的阿里山茶,還有試飲是好茶,買到的卻是被調包的劣等茶。這些糾紛案例是出現在來台觀光的中國大陸遊客身上。
兩岸消費糾紛也同樣發生在台灣人身上,程仁宏朋友的女兒在大陸買了一個很大的紫水晶,因為很稀有,因此一路上很寶貝捧著回到台灣的家,回到家後她發現有點髒,於是拿了溼毛巾擦拭一番,第二天只看到地上有一攤紫水,不見紫水晶,才發現紫水晶是用糖做的,遇水加上台灣天氣熱,水晶就融化了。
程仁宏認為,在兩岸往來愈來愈密切下,兩岸都必需、也有必要建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平台與機制。為了更進一步的保護消費權益、也為在對岸建構單一的窗口,他透露,消基會正積極的與中共中央層級的消費者保護協會聯繫,預計下半年應可達成具體的共識,屆時兩岸消費者都能有更多的消費保障。當民間在兩岸間搭起消費者保護的橋樑時,行政院消保會昨天公佈的「年度消費者保護計畫」中,也將「建立兩岸消費糾紛處理機制」列為重要項目。
消基會也因此與江蘇省、廈門市、港澳和新加坡依據過往經驗,達成五項共識:包括建立消費資訊及資源共享共用、建立消費糾紛通報協處機制、建立消保人員交流參訪制度、建立消費問題諮詢協處機制、建立消保組織間的聯絡窗口。
同樣的,消保會有關兩岸消費糾處理機制上,也有三項重點,一是研議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對國內消費者旅遊品質及大陸觀光客的保護配套措施、二是國人在大陸之消費糾紛及大陸人士在臺灣之消費問題之協調與協助、三為加強兩岸觀光服務、商品、食品、藥品安全衛生之消費糾紛等具體量化申訴統計資料,並據以研析、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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