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7日星期六

國民年金制度 重大進展

國民年金繳40年 月領8,986元
「國民年金法草案」協商通過,依照行政院修正的版本,一般保險人月繳674元,繳滿40年後,每月可領全額年金8,986元,一直領到死亡為止。該草案還有待在臨時會三讀通過。
柔性加保
草案中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未參加軍公教、勞保,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都必須加保,此部分人口預估有380萬人,但是不加保的話,也沒有罰則,只是不能再享受國民年金的保障。
國民年金的開辦費,財源籌措來自公益彩券盈餘、及提高營業稅徵收率1%、以及公務預算等;保險的財務則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6%&6.5%
原本行政院版的費率,第一年為基本薪資的6%,不過為了提高民眾投保誘因,第一年費率以基本工資6.5%計算,保費則由政府補助四成。國民年金開辦第一年,保費以基本薪資6.5%計算,第三年則調高0.5%,之後每兩年提高0.5%,調幅上限為20%;而國民年金給付標準,也將隨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
按照現在的基本工資17,280的6.5%來算,一般投保人每月須自付保費674元;年滿65歲以後,每個月可領到的全額年金為8,986元。至於低收入與重度身障者的保費,則全額由政府負擔。
領津貼人士 不受影響
「國民年金法草案」整合了四大津貼,包括老農津貼5,000元、敬老津貼3,000元、原住民敬老津貼3,000元、中低收入戶老人津貼6,000元,為避免新制實施的困難,目前已經領津貼的人士將不受國民年金開辦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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