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常情況而言,如果青年創業貸款申請人儘快提供齊全之資料並覓妥合格之保證人,則青年創業貸款之徵信調查工作可在二週內完成,並依據銀行評估信用五項原則,決定是否准予貸借。
申貸案經銀行核準後,青年創業貸款申請人即可辦理簽約、對保、擔保品設定抵押權、以銀行為受益人之建物投保火險等手續。
所謂簽約對保即由借款人與保証人簽訂借款契據,通常由青年創業貸款借款人與銀行作業人員約定時間赴銀行辦理手續。
如果本項貸款係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者,應於撥款前向地政機關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手續,其建物並應投保火險,且以貸款銀行為保險受益人,保險費則由借款人負擔。
依照青年創業貸款辦法規定,借款人若要求銀行移送「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信用保證者,按該基金規定,銀行應負責代向借款人收取保證手續費並轉繳該基金,該項保證手續費係依貸款額之八成,以年利率0.75%計算。
申請人辦理青年創業貸款手續是否完備,與銀行之撥款作業快慢有直接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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