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

青年創業貸款基本作業流程

1.查詢是否為重複申貸案
銀行接到青年創業貸款申請案後,先填具「青年創業貸款申請案件查詢表」以傳真向青輔會查詢是否為已申請案。
青年創業貸款申請案如已向其他銀行辦理申貸,則拒絕申請;如為新申請案,應請青年創業貸款申請人填具借款(授信)申請書、「青年創業貸款計畫書」一式二份,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青年創業貸款申請案件如未能於二個月內獲貸,應以傳真方式通知青輔會,由青年創業貸款申請人於貸款有效期間(所創事業未滿三年)內,得向另一家銀行繼續提出申請青年創業貸款
2.徵信調查(含擔保品鑑估)
銀行根據青年創業貸款申請人所提供之文件資料,以書面審核與實地查訪方式,辦理徵信調查及擔保品估價工作,加以分析審核並撰寫書面報告,陳報裁決是否准予貸放青年創業貸款
3.撥貸
青年創業貸款申貸案如經銀行核准,青年創業貸款申請人及保證人辦妥對保、擔保品設定抵押及投保火險等手續後,銀行即將款項撥入青年創業貸款申請人開設於該行之帳戶。
4.追蹤考核
根據規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各承辦銀行及青輔會對各筆貸款均有審查用途及稽核帳目之權,得隨時派員前往各青年創業貸款借款人所經營事業查核有關運用貸款之各項紀錄,各借款人不得拒絕,如發現所貸青年創業貸款資金移作他用者,或青年創業貸款申貸者在獲得貸款後三年內未專職參與工作,青年創業貸款借款人即喪失分期攤還之權利,應即將所貸款項一次清償。
因此銀行於撥貸後,仍應對青年創業貸款借款戶不定期追蹤查核,以瞭解借款使用情形、經營狀況及是否需要其他服務,俾採取適當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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