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已正式公告,進口汽油關稅稅率,自 6 月 4 日 起實施機動減半徵收措施,至 12 月 3 日 為止,為期半年。鼓勵民間進口成品油,期達到穩定國內油價與油品供應的目的。
財政部指出,估計實施機動降稅半年,國庫稅收損失約 578 萬元。
財政部是依據關稅法第 71 條及行政院的指示,正式公告機動調降汽油貨品的第一欄及第二欄關稅稅率。之前汽油第一欄關稅稅率為 10% ,減半徵收後進口關稅稅率為 5% 。
依據財政部公告內容,汽油貨品第一欄及第二欄關稅稅率,自 6 月 4 日 起至 12 月 3 日 止機動調降,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機動稅率即會自動終止實施,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
為穩定國內物價,財政部長李述德指出,租稅政策可以採取的措施,主要是相關稅費的減免,大宗物資已實施減免營業稅及關稅,成品油如汽油的進口關稅機動降稅,可達到油品自由化目的,鼓勵成品油直接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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