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6日星期一

[970610]公共工程物料漲逾10% 全額補貼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昨(5)日宣布,因營建材料價格大幅上漲,施工中的工程個別物料漲幅超過10%者,全額補貼,總計中央與地方1萬多件公共工程,補貼金額達171.16億元,較舊政府承諾的80億元多出91億餘元,補貼適用期間自2月1日至12月31日,明年1月1日起恢復契約變更前的物價調整規定。

工程會主委范良銹表示,部分營造業者要求將補貼的整體物價指數門檻從2.5%降至1.25%,但與各機關討論後,除部分因鋼筋、瀝青等材料占契約金額比率較大,且價格漲幅較大者,90%的案件工程物調合約都以2.5%計算,而且業者投標時也應有自我風險控管機制,整體物價指數門檻仍維持原來的2.5%。

范良銹說,近來部分工程物料大幅上漲,其中鋼筋在近六個月上漲了48%,對營造業者影響非常大,部分工程合約未訂定物調機制,或已訂定但依合約條件計算物調金額,仍無法給予廠商適度的物價調整款,造成廠商虧損、停工,甚至倒閉,嚴重影響公共工程品質與進度。

為使公共工程得以順利興建,工程會與相關單位討論後,決定施工中的中央工程有5,271件、地方有4,966件,可因物料上漲10%獲得政府補貼,其中中央工程將補貼86.17億元、地方工程補貼85億元,合計占1,148億元擴大內需方案總金額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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