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同意簡化進口純天然蔬果汁免徵貨物稅的作業程序,不再限制進口商需符合半年內連續進口五批,且均符合國家標準者,才可以免驗通關並享有免稅待遇。
依據財政部最新規定,不再對進口期限設限,進口商只要連續進口五批,經檢驗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純天然蔬果汁,第六批開始就可以免逐案取樣送驗,並免徵貨物稅放行。
財政部昨(4)日指出,93年財政部以行政命令規定,廠商在連續六個月期間,進口純天然蔬果汁相同貨品達五批以上,經取樣送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化驗均符合國家標準者,得檢具相關報關資料,經進口地關稅局核轉賦稅署核定,日後進口相同貨品時,即可免再逐案取樣送驗並免徵貨物稅放行。
不過,這號行政命令卻使得大型進口商無法符合相關規定,形成實務上的不便。財政部說,部分大型進口商一次進口大量天然蔬果汁後,多數半年內會連續進口批數達五批者十分有限,因此形成進口商每批進口都要逐批採樣檢驗,無法達到簡政的目標。
財政部經與海關研商後,海關反映稽徵實務上並未發現有進口商藉以此措施逃漏稅捐,因此財政部同意接受業者建議,進一步放寬申請條件限制,不再受六個月的期限約束。
財政部說,進口商未來只要符合連續進口五批純天然蔬果汁後,經採樣檢驗符合國家標準,不論五批貨物進口期間是不是集中在半年內,第六批起就可以免驗並免稅放行。財政部指出,這項放寬規定有助減輕商檢驗費用負擔,並加速貨物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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