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于8日通過「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條例」,該草案是參考日本「創造、保護及活用內容促進法」、韓國的「線上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法」訂定的專法。
草案預估未來5年內投入41.2億元,輔導電腦動畫與數位遊戲產業,並且建立國發基金預先承諾制度,投入200億元促成60部動畫與遊戲投資案例,據了解,國發基金已準備投資兩家非上市櫃的數位內容業者,投資金額分別是1億元和4億元,這兩家業者都有和美重量級動畫業者合作的計畫。
草案中還明訂,電視事業若能配合播放一定比率的國產動畫影片,政府得予補助或獎勵。國產電視動畫影集播出率將由2006年的0.33%提高為10%,十種具台灣意象之動畫與遊戲明星肖像打入國際市場,可創造2,000個工作機會,希望三年內立竿見影,五年內建立產業影響力。
行政院預估整體數位內容產業的產值,將由95年的3,412億元提高到2011年的6,000億元為發展目標。年投資額為250億元,年國際合作金額為100億元。發展台灣成為娛樂及多媒體創新應用的先進國家,並成為全球數位經濟產業發展成功的典範。
全台遊戲類股受此激勵,並配合7月旺季營收成長,股價均強勢上攻。其中鈊象7月營收創單月歷史新高,達2.13億元,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64.37%; 橘子昨天公布7月營收,突破3億元大關,達3.26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8.05%,較6月大幅增加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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